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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分配就业全过程
学院与企业签订联办的就业合同 学生入学后,立即与学院签订合同 收集最新就业信息供学生选择
企业到院现场招聘 学院专业送学生到特区就业   学院实行就业跟踪制度,领导经常到生产第一线了解毕业学生工作生活情况。

  华南职业技术学院多年来积极践行“企业合作,订单办学”的路子,取得可喜的成绩,多次被国家、省、市有关部门评为“就业安置先进单位”,得到政府、家长、学员和社会的肯定和赞许。学院实施“教学—实践—就业”一体化的发展战略,通过企业合作,与企业展开“订单式”定向培训、定向实践、互访、专项奖学金设置等方面的密切合作,促进院企双方优势互补、互利。这样,教育服务于产业、产业回报于教育,产业与教育有机的融合,形成了学院企业互动的“人才生态链”。事实证明,本院实施“企合业作,订单办学”的教学模式是成功的。就业的学生以其熟练的技术,显著的工作成绩而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。因此,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许多大中型企业与本院签订用人合同。目前,学院在全国各大经济发达地区开辟了600多个就业分配点。

  本院把学生就业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为确保学生连续就业8年以上,确保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本院坚持实施“就业跟踪”、“领导下访”两项制度。就业跟踪制度由学院安置办负责实施,安置办在深圳、珠海、广州、东莞、惠州、中山、佛山、上海、苏州等城市设立办事机构,负责对学员就业进行跟踪服务。8年内,如因企业原因而导致失业的,由驻当地办事处负责在5天内重新安排工作;如发生学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事件,驻当地办事处在3天内与当地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联系处理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执行“领导下访”制度,每学年度不少于5次深入基层,了解驻各地办事处工作开展情况,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;深入到学生就业单位,了解学生思想、工作和生活状况,结合实际,改进驻当地办事处服务方式方法,提高服务质量。

  通过两项制度的实施,本院毕业安排工作的学生,从未出现专业岗位不对口、被企业克扣工资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、无理终止劳动合同等现象,实现了“两个确保”。

国家政策 重视职教
  在去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,温家宝总理提出: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,建立行业、企业、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,推行工学结合,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。
  院企合作 保障就业
领导与集团签订委托代培合同
  在珠三角,长三角地区设立办事处,形成庞大的就业网络和跟踪体系,为毕业生的高薪高职就业提供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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